长春市14岁以下的学生(含14岁)IC卡下月年审
东亚讯(朱晓云)29日,从长春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,9月1日-30日,学生IC卡开始年审,年审时需带齐相关证件,没有及时年审的学生IC卡从10月1日起将不能继续使用。
IC卡年审时应带齐以下证件:
14岁以下的学生(含14岁)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和IC卡。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分别享受一审多年的优惠*策。去年年审时已享受此*策的学生卡,今年无需再进行年审。
14岁以上的学生所持的IC卡,需一年一审。年审时需带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或身份证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公章的介绍信及学生证、IC卡。高中回读生必须到学校开回读证明,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或身份证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公章的介绍信、IC卡办理手续。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办理的新学生卡必须进行年审。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在校的全日制中、小学的学生才可办理年审业务,职业高中、技校、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不享受学生卡待遇。
长春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将设专人到学校办理学生IC卡集体年审,有需要集体办理学生IC卡年审的学校可以与通卡公司联系。
办理地点:长春公交IC卡客服中心(人民广场13路终点站)。
咨询电话:85808059。